1、倒春寒的定义
倒春寒天气是指春季回暖以后,受强冷空气影响,出现持续的低温阴雨天气。是我省灾害性天气之一。
倒春寒天气过程的标准:入春后的3月21日到4月30日内,日平均气温小于等于10℃,持续三天或三天以上(其中第4天开始,允许有间隔一天的日均气温大于等于10.5℃),为一次倒春寒天气过程。
2、时间分布
根据1951--1984年的气象资料统计:出现全省性倒春寒天气过程24次,平均每年0.7次;一年中出现倒春寒天气过程最多是2次,仅2年,概率为6%;有12年无全省性倒春寒天气过程出现,概率为35%;一年中出现1次倒春寒天气过程的最多,达20年,其概率为59%。
倒春寒天气过程,发生在三月下旬的有18次,气候概率达75%,有5次发生在四月上旬,概率为21%,发生在四月中旬的倒春寒天气过程仅1次,概率为4%。四月下旬没有全省性的倒春寒天气过程。
3、倒春寒天气过程的长度
以3-5天的较多,共17次,概率为71%,6-8天的有6次,概率为25%。
4、倒春寒天气过程的地区分布
全省以威宁为最多,每年平均1.8次,9.6日;其次是毕节,每年平均1.3次,7.8日;省内大部地区每年平均0.7次,3--5天;省的南部地区及赤水、乌江下游等河谷地区最少,每年平均只有0.2次左右,1--2天。西北部高寒地区不仅倒春寒天气过程次数多,日数长,而且结束得也迟,4月底还有倒春寒天气过程出现;而省的南部地区及赤水、乌江下游等河谷地区,一般在3月下旬就结束,四月上旬就极少出现倒春寒天气过程了。